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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扶贫和包保帮扶部门职责凝心聚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汪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8-7-12 14: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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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扶贫和包保帮扶部门职责凝心聚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驻汪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姜治莹书记在南充市学习考察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行业扶贫和包保帮扶部门职责,压实压紧攻坚责任,有效解决部门重视不够、职责不清,政策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明显,群众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凝心聚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集体研究,现就进一步明确行业扶贫和包保帮扶部门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脱贫攻坚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标贫困退出各项指标,强化行业扶贫和包保帮扶攻坚责任,补齐贫困村退出的短板弱项。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举全县之力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职责任务
  (一)各部门(单位)职责。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任务,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示范推动,要制定本部门脱贫攻坚规划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要在政策范围内,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将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同时还要统筹兼顾非贫困村,切实解决好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补齐贫困对象退出存在的短板弱项。
    县纪委监委:
    1.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督查调研、约谈提醒、明察暗访、批办督办案件线索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和责任部门党组、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整治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和问题线索督办。县纪委监委要公开举报方式,确保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和举报网站等举报方式畅通。认真办理上级纪委交办、领导批办、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集中督办,限期办结。严格审核把关,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应强烈的,实行重点督办。
    4.强化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县纪委监委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案件要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县委组织部:
    1.指导各级加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力度。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展壮大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做到出列的贫困村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条件的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农村群众的作用;做好对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的全面培训。
    2.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扶贫干部人才队伍,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力度,增强脱贫攻坚一线力量。
    3.做好行政村办公场所建设工作,按照贫困县和贫困村退出标准,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标准的办公场所。
    4.组织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增强扶贫干部“四个意识”、政策知晓度及包保帮扶工作能力。
    县委组织部(县督巡办):
    1.根据省州县工作部署和扶贫开发工作需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巡查。
    2.对国家和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巡查(不包括审计、纪检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3.负责督查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4.针对贫困对象退出工作开展督查巡查。
    5.对各级各类督查巡查结果进行跟踪问效,并及时将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
    6.切实管理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做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任命、督查、调整、召回等工作,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管理。
    7.考核县直帮扶部门帮扶贫困村工作成效。
    县委宣传部:
    1.突出宣传亮点。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部署和重要论述,依托“新时代传习所”加强对广大贫困群众宣传讲解,让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直接传达到基层。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工作成效,宣传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宣传扶贫一线干部群众和驻村工作队员决战脱贫攻坚的风貌风采,深入报道我县扶贫开发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2.抓好专栏专题。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县级媒体平台,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展示我县脱贫攻坚的进展、举措、成效、经验、典型,宣传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改革措施、变化成效,为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加大网络宣传。加强与“延边网”“延边发布”“边陲党旗红”平台沟通联系,组织指导“吉林汪清新闻在线”“汪清党韵”等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我县脱贫攻坚的相关报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宣传,及时刊发动态新闻和典型报道,通过媒体报道提升扶贫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4.做好扶贫舆情应对工作。把握扶贫舆情动向,加强扶贫舆情应对工作管理,及时、有效、正确应对扶贫舆情。
    5.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协调中央和省州主流媒体,加大对我县脱贫攻坚的特色亮点、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争取中央和省州级主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推出有关我县脱贫攻坚的新闻。
    县委统战部:
    1.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社会公益扶贫行动,继续开展“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参与脱贫攻坚。
    2. 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公益扶贫活动。
    县直机关党工委:
    1.配合县委组织部、督考办等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2.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县直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帮扶工作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3.组织开展县直机关脱贫攻坚主题活动。
    县编办:
    加强对扶贫系统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尽快解决扶贫工作部门人员配备与繁重扶贫任务不相匹配问题。
    县档案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具体措施,监督指导乡镇和部门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县总工会:
    1.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整合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负责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群众和扶贫干部。
    3.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公益扶贫募捐活动。
    团县委:
    1.负责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扶贫开发。
    2.希望工程圆梦助学、青年志愿者等行动优先安排在贫困村。
    3.优先安排贫困青年开展就业创业行动。
    4.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公益扶贫募捐活动。
    县妇联:
    1.负责组织动员妇女参与扶贫开发。
    2.教育引导妇女督促孩子完成义务教育,实施春蕾助学公益项目,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中小学生完成学业。
    3.实施“巾帼扶贫行动”,搭建妇女创业创新平台。
    4.扎实开展技能培训、能人示范引领、“两癌”免费筛查等工作。
    5.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公益扶贫募捐活动。
    县科协:
    组织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千名农技专家服务行动。
    县工商联:
    1.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2.配合县委统战部,组织好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公益扶贫行动。
    3.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公益扶贫募捐活动。
    县残联:
    1.负责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2.建立残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3.开展贫困残疾人技术培训。
    县林业局:
    1.负责生态扶贫工作。
    2.为贫困村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方面的扶持,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提高贫困户收入。
    3.实施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积极争取上级生态保护人员计划,将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县扶贫办: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好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2.研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意见,制定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3.负责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及动态监测统计工作。
    4.负责开展县乡关于摘帽初步核验和贫困村退出核验。
    5.负责开展县级领导定点帮扶调研、“大走访”和“扶贫日”等扶贫活动。
    6.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局:
    推进汪清县与宁波市北仑区对口扶贫协作。围绕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方面,协调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县教育局:
    1.负责教育扶贫工作,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各教育阶段资助全覆盖。
    2.负责加强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扩大高中和职业教育规模。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
    3.落实在省内公办高中、中职院校、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三免一助”政策,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全面落实贫困家庭高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贷款政策。
    4.负责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素质,使其掌握一门专业技能,通过技能劳动脱贫致富。
    5.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6.负责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和执行,包括基础教育入学率、人均基础教育投入以及职业教育投入适龄贫困人口比率等,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县科技局:
    1.负责科技扶贫工作。
    2.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
    县工信局:
    1.贯彻落实好各类优惠政策,优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企业IPO政策优势,组织开展针对贫困县拟上市企业的培训,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县企业纳入省级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推动贫困地区企业加快走向资本市场。
    3.协调汪清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村全部通光纤,4G基站网络实现全覆盖。由中国移动吉林公司汪清分公司、联合网络通信汪清分公司和中国电信汪清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确保到贫困村出列时,实现通讯设施村村通。
    县民宗局:
    1.加大特色村寨建设力度,助力民俗旅游发展。
    2.负责组织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改善边境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状况,进一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县公安局:
    1.狠抓歪风陋习、顽劣村风和村匪村霸整治,弘扬社会正能量,树立农村新风尚。
    2.加大乱村治理力度,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3.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控和交通违法整治,加大对扶贫产业交通运输保障力度和交通隐患排查力度。
    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1.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2.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政策实施、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衔接,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
    3.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
    4.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畴。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
    5.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福利中心项目和边境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项目。
    6.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公益扶贫募捐活动。
    县司法局:
    1.在贫困地区设立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窗口,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贫困人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县财政局:
    1.增加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年度增幅在10%以上。
    2.严格按照上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范围、要求开展整合工作。做到应整尽整,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对责任部门、乡镇财政所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及项目实施单位有无挤占、挪用、挥霍和骗取建设资金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县人社局:
    1.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围绕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
    2.促进就地就近转移、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举办就业扶贫招聘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依托省外输入基地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延边州与宁波市、汪清县与北仑区开展扶贫劳务协作对接。
    3.抓好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执行,落实资金保障,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4.基本医疗有保障。配合县卫计委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
    5.社会养老有保障。指导县社保局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6.推广扶贫车间模式,把扶贫车间建到乡村,实现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县国土局: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
    2.积极争取省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新增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
    县环保局: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工作,配合做好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支持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建设。
    县住建局(规划局):
    1.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家庭“4类重点对象”,全面摸底排查,精准识别认定,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到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时,贫困户住房安全率达到97%以上。 
    2.负责“厕所革命”工作,支持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县交通局:
    1.强化对贫困地区硬化路建设投入力度,努力实现行政村通畅、自然村通达,到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时,确保实现全县及各乡镇到行政村及其重点屯的通硬化路。
    2.逐步消除县乡道路危桥和安全隐患路段,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改造危桥、安防工程等项目建设。
    县水利局:
    1.把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作为水利扶贫的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居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到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时,全面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2.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渔业发展、重大水利等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水利生产生活条件。
    县农业局、县特产局:
    1.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开展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制订专项农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食用菌、中药材、棚膜瓜菜等特色产业。
    2.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3.加强产业扶贫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提升产业扶贫效益。
    4.加大对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扶持力度,通过贫困户入股、入社、就业等方式实现利益联结,充分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头作用,加大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
    5.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组织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地深加工,从增值中增收。
    6.建立贫困地区产业到户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创新扶贫带动模式,加强贫困地区贫困户产业技能培训。
    7.参照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会同县住建、环保、林业、妇联、水利、畜牧、发改等部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县商务局:
    1.开展电商扶贫工作,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2.加大深度贫困县电商人才培训力度,鼓励贫困群众依托电商创业就业。
    3.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4.完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
    5.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农、特产品品牌。
    县文广新局:
    1.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县脱贫摘帽时实现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
    2.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村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
    3.实施贫困地区文物保护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项目。
    县卫计局:
    1.负责健康扶贫工作。实现县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有标准化卫生院、村有标准化卫生室和村医执业,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大病能够得到救助。
    2.健全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机制,强化县乡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及村医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分类救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3.通过提标、控费、衔接等综合施策,全面落实新农合“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等惠民政策。
    4.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将康免费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
    5.负责做好全县各村水质安全监测管理工作。
    县审计局:
    1.负责各级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
    2.负责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专项审计。
    县畜牧局:
    1.负责畜牧养殖产业扶贫工作。
    2.负责畜牧养殖产业扶贫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提升产业扶贫效益。
    县旅游局:
    1.负责重点乡村旅游扶贫。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发展乡村旅游,使旅游业成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途径。
    2.负责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规划引导、旅游专项设施的建设、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市场监管工作。
    县红十字会:
    1.开展博爱家园项目,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改善弱势群体生活境遇。
    2.积极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吉林省红十字会申报《天使阳光基金》、《小天使基金》、《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项目,救助贫困患者。
    县社保局:
    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宣传引导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保率。最终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村出列时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98%以上。
    县统计局:
    1.开展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
    2.根据需要提供脱贫攻坚有关统计数据。
    3.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监测工作。
    国网汪清县供电公司: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力服务水平,按时完成贫困地区通电工程,确保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时,完成村屯电网改造任务,满足群众生活用电需求。
    县财经办:
    组织汪清县参加全省县域综合考评。
    县金融办:
    1.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有效拓宽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以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权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机具、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2.鼓励具有金融背景、较强资本实力的各类资本到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网络建设。以金融服务为龙头,带动金融资源、法律咨询、电子商务、劳务中介、农业科技等服务下沉,提升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
    3.实施“一张网”兜底扶贫保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
    1.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指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大幅增加扶贫贷款规模,提高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
    2.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扶贫再贷款额度,实行贷款利率优惠,带动扶贫龙头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发展产业。
    3.安排部署县级人民银行、国开行、农发行做好国家贴息贷款统计监测分析,政策实施效果的督查评估。
    4.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对象信用体系建设。
    延边银监分局汪清监管办事处:
    1.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规划和具体措施。
    2.积极争取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和信贷规模,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申贷门槛。
    3.逐户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精准对接贫困户贷款需求。
    4.加快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建设,严格控制贫困地区网点搬并,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等机构。
    5.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多种融资工具,为脱贫攻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汪清县各保险公司:
    1.指导相关保险机构扩大贫困县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覆盖面。
    2.做好贫困县农业保险服务。
    3.加强贫困县“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建设,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保费优惠。
    4.配合县金融办完善“一张网”兜底保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
    其他行业部门: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汪清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脱贫攻坚职责,指导推进全县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好部门脱贫攻坚职责。
   (二)帮扶部门(单位)职责
    1.帮扶部门:
    主要领导为包保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有帮扶工作联络员,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产驻村。主要是通过送项目、送资金、送信息、送技术、送人才等形式,将部门资源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单位下派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责任捆绑。
    (1)制定本单位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专题集中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3)重点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条件、发展主导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破解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
    (4)对照贫困人口7项退出指标和贫困村15项退出指标找出脱贫短板,围绕贫困村退出考核评估的“三率一度”(漏评率、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和群众认可度)开展相关工作。
    (5)落实单位职工结对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到包保村开展关怀慰问、政策宣讲、村容整治、院屋打扫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
    2.驻村工作队:
    队长由帮扶单位下派,可由第一书记兼任。与村“两委”、第一书记责任捆绑,共同对脱贫攻坚工作负直接领导和组织责任。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帮助贫困户谋划申请产业项目。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调落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按照档案要求规范、认真、完整、真实、有效填写村级档案、贫困户信息档案、扶贫手册等。
    (3)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4)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5)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6)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7)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全面营造崇尚劳动、脱贫光荣的扶贫扶志氛围。
    (8)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9)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10)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围绕降低漏评率、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和提高群众认可度,开展感恩教育、道德教育,树立模范榜样,积极开展乡贤评议、家风传承等活动。
    (11)负责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及村民院屋内外卫生清理。
    3.第一书记:
    职责与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总体一致,此外要重点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发展集体经济等五项内容开展日常工作。与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责任捆绑,共同对脱贫攻坚工作负直接领导和组织责任。
    4.帮扶责任人:
    主要负责所对接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与所在单位责任捆绑。
    (1)激发内生动力。宣讲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引导贫困群众靠自己努力实现脱贫解困,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2)深入了解情况。经常进村入户,深入调查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脱贫意向等第一手资料,帮助选准脱贫路径,制定帮扶计划。
    (3)帮助落实政策和项目。在摸清贫困户家庭情况的基础上,协调教育、医疗、社保等部门政策落实到户,帮助贫困户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帮助贫困户对接落实县乡安排的扶贫项目,利用自身特长和社会资源,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4)帮办实事好事。对贫困户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主动帮扶,重点是做好与贫困群众感情联络。帮助贫困户整治户容户貌,确保贫困户家中做到“四净”(庭院净、室内净、厨卫净、衣着净)。
    (5)完善贫困户档案。做好贫困户信息档案、扶贫手册等档案资料的填写。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攻坚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把本行业资源聚焦到贫困对象上,集中力量破解行业扶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涉及本行业部门的退出指标如期完成。
   (二)摸清短板弱项。各行业部门要对照贫困退出指标和脱贫摘帽时序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摸清本行业扶贫工作全县底数,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扶贫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划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行业扶贫有序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将包保帮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兜准兜全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包保帮扶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县扶贫办要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定期掌握和调度各行业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贫困退出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决策。县委组织部(县督巡办)要强化对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包保帮扶工作情况。
   (四)严格督导问责。行业扶贫和包保帮扶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县督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影响贫困退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参照《延边州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追究相应责任。

 

汪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