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7:30,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延吉市白山大厦举办了向我州正式移交了第一批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标志着此次环保督察我州信访案件办理阶段全面启动。
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鲁晓斌指出,群众举报热线今天一经开通,立即接到延边州群众48通来电,反映了延边州群众的环保热情,信访案件作为环保督察的有力抓手,为确保此次环保督察顺利开展,延边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做好以下七点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这既是省级环保督查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更是树立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二是要调查到位。在案件交办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交办案件的调查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调查,每起案件都要调查到位,对事实认定要清晰,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调查结果,对群众提出的举报问题要正面答复,不得答非所问蒙混过关;三是要整改到位。对每起核查属实举报案件都应立整立改,不能立整立改的,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每个举报案件都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四是要处罚问责到位。对已核实的涉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处罚程序,纪检监察部门要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决不能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对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要领导带头督办,确保边督边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在群众举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之前要一抓到底绝不松手;六是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决不能仅仅满足于个案的处理,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梳理类似的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案件发现一个,解决一类;七是强化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要按照规定在一台一报一网,原汁原味的公开群众投诉的内容,查处的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移交仪式上,延边州政府副州长周金星代表州委、州政府就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郑重表态:一是 严格落实“台账式”管理。严格执行延边州办理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以台账式管理为核心,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对每一件信访交办案件,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案情,在案件前期工作做准、做细、做实的基础上,对每一个信访案件实施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同时要求承办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个案件,一套方案、一名牵头领导,一抓到底。二是严格实行“兜底式”整改。州委、州政府将落实此次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措施果断,真认账、真整改。交办案件部门办不了的,由当地党委、政府介入办理,县市党委、政府办不了的,由州委、州政府介入办理,由州委、州政府对案件办理统一兜底。州委、州政府一旦介入兜底整改,将同步启动问责机制,并将交办案件办理纳入对当地党委政府班子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三是严格推行“阳光式”办理。主动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州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时上报我州交办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成立信访交办核查工作组,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分片对县、市办理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每个案件办理在事实认定上、办理程序上、证据锁定上、处罚标准上,让企业服气,让群众信服,让每一件信访案件在阳光下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