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汪清县迅速行动,依照认识上必须“更高”、责任上必须“更紧”、行动上必须“更快”、整改上必须“更实”、督察上必须“更硬”、追责上必须“更严”、氛围上必须“更浓”、长效上必须“更好”的原则,及时处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实地调查、仔细审核、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月15日,汪清县受理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四批3件环境信访案件,其中涉及生态一件、涉及垃圾两件,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该县立即开展行动,县环保局联合畜牧局、大兴沟镇政府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保省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迅速落实到位,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7月16日,汪清县受理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五批3件环境信访案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接到信访案件后,县住建局联合汪清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第一时间对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当天上午,调查小组就迅速对其中两个案件进行了实地勘察,其余案件也相继进行现场调查中,处理结果将及时通报,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