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号,我县召开畜牧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再排查部署会。县委常委崔永国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禁养区内规划模化养殖场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汪清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规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对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再次进行排查。排查对象及规模为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0000只以上。
崔永国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查工作,要统计好各辖区、各村屯的畜禽养殖规模及数量,各部门各乡镇要主动承担责任,主动作为,并主动联合环保部门,安排落实好畜禽养殖排查工作。